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 杰運汽車學校 課程報名表
報名日期 | 2025 年 03 月 06 日 | 實體課程 | |||
中文姓名 | 課程中想要使用的稱呼 | ||||
出生年月日 | 年齡 | ||||
身分證字號 | 性別 | ||||
聯絡地址 | |||||
電子信箱 | |||||
行動電話 | |||||
公司名稱 選填,若無請填寫”無” | |||||
公司統一編號 選填,若無請填寫”無” | |||||
課程介紹人姓名/電話 選填,若無請填寫”無” | |||||
學員本人簽名 |
點這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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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名日期 | 2025 年 03 月 06 日 | ||
上課地點 |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256 巷 50 號 1 樓 | ||||
期望的收穫: |
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 杰運汽車學校 課程協議書
報名日期 | 2025 年 03 月 06 日 | 實體課程 |
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詳細閱讀下列條約,本協議書於簽署後立即生效。
- 學員購買的課程費用僅適用於上述所載之日期的課程,不得轉讓或拆扣為其他費用。
- 學員應於簽名前閱讀所有規範,核准後再參加課程。
- 若學員已完成報名課程,開課者依據自己意願選擇上課,所有費用將不予退還。參與課程權益保留六個月。學員若超過六個月尚未完成上述已報讀的課程,則視同自動放棄參加。
- 若學員已完成報名課程,開課後依據自己意願或因未完成課程,且未申請退費者,所付費用將不予退還。後續可申請補課,補課一天需支付新台幣伍仟元整的教室使用費。
- 若學員於開課前想得退課費,需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申請退費,費用將依報讀時繳費方方式退還:
開課前學員提出退費申請時間 退費金額 階段課程開課日七天以前 課程費用總額之95% 階段課程開課日七天(含)以內 課程費用總額之90% 階段開課前未提出退費申請,開課當日也未進教室 不予退費,課程權益保留六個月 - 若學員於開課後教室後想得退費,需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申請退費,費用將依報讀時繳費方式退還:
進教室後學員提出退費申請時間 退費金額 階段課程第一日後,第二日上課前 課程費用總額之70% 階段課程第二日上課後 不予退費 - 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學員參與本公司課程的權利。
- 完成階段實體課程的學員,贈送一年線上回看該階段課程。
- 完成階段實體課程的學員,可申請補聽該階段課程,需支付新台幣伍仟元整的教室與教材使用費。
- 因課程服務所產生之電視、廣播、影片、報紙、雜誌,傳單,海報及其他衍生之多媒體內容,其著作權、專利權及智慧財產權均屬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所有。
- 第10條之權利內容如涉及學員之肖像權、人格權或其他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權利,學員同意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依法並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之。
- 學員於課程服務包含線上課程進行中,禁止錄音、錄影或以電子、電磁及其他方式紀錄與傳送課程服務之內容。
- 任何一方因本課程而知悉他方之個人資料、商業技術、營業秘密等資訊,應負保密義務,不得蒐集、利用,處理為其與他類行為,亦不得交付、洩露予第三人。
- 學員違反第12條、第13條規定,須向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繳納新台幣拾伍萬元整。
- 因颱風、火災、水災、地震、海嘯、停電、戰爭、緊急人數未達課程服務之開課人數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,致使課程服務無法依本合約履行時,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應另擇期提供課程服務。
- 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保有變更更提供課程服務日期之權利。
- 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依第15條、第16條變更本合約內容時需即時通知學員。
- 於本服務結束後,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負責提供課程服務內容。告知課程服務相關費用(如時間、地點),並使學員順利參與課程服務之義務。課程服務之內含有所變更時,杰運汽車教育有限公司應即時通知學員。
- 本合約未詳約定之事宜,雙方應依誠實信用原則處理之。
- 對本合約內容發生爭議時,雙方同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學員簽訂此協議書,即確認已審閱並同意遵守此課程所有協定事項。
報讀學員 本人簽名 |
點這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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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議書簽訂日期 | 2025 年 03 月 06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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